2012年4月16日

有關「澳門漁人碼頭影相收過千!」@U Magazine



舊事重post ...
2012件3月7日第328 期 U Magazine 有關「澳門漁人碼頭影相收過千!」的報導,找來小弟去講講外地景點的「禁拍」情況:


澳門的漁人碼頭,係因為該景點跟酒店及會展婚宴服務的公司有合作關係,所以在該地如果你手持一些被認為係專業的攝影器材,就有可能被保安員阻止了。其實世界各地很多地方都有明文或不明文的規定,有時亦要睇你際遇或彩數。

以拍攝婚紗照為例,就有比較多是有明碼實價的明文約規,如台灣不少歐式酒店民宿,就打正旗號「食婚照水」,普通入場/有帶攝影師或crew的收費亦不盡相同。

有更普遍的例子,是一些遊客景點,假如你有帶相機的話,就要收額外「攝影費」,例子有緬甸仰光的大金寺、土耳其伊斯坦堡的Dolmabahce Palace等等。

我亦有遇過一些不明所以的禁拍事件,例如在約旦Aqaba的麥記,我想舉機拍低餐牌時,就被職員阻止了。不明所以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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