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1日

入鄉隨俗與包容

為什麼要以狗作負面的比喻呢??

我很愛狗啊!大部分我接觸的家犬都十分友善。我特別喜歡大狗,好似金毛尋回犬,牠們好比一個人,我知道牠會明白人的心情,懂得眉頭眼額。我知對於一些非哺乳類的生物來說,如孔慶東的一類蝗蟲 (即節肢動物 arthropod中的昆蟲類 insects,有分完全變態complete metamorphosis和不完全變態 incomplete metamorphoses),人性是很難理解和體會的。之前有位北京大學的教授辱罵香港人是狗,內容我不加意見了,玩認真你就輸了,但當中有一些論點值得我們一班愛旅遊的人思考的 -- 包容。

可能香港人的思想比較接近西方的價值觀,香港人會認為隨地便溺和吐痰等行為是應該禁止的,但大陸人會認為理所當然,說成是「文化」的話,這個我「包容」,所以如果我有一天真的要到上海旅行,看到有內地人在新天地的名店外大便的話,我不會覺得嘩然,反而我會用目空一切、自以為醒的語氣,向西方遊客說「這是中國內地人的文化,我在香港也曾聽聞」。不過,現況是大陸遊客到香港旅遊,他們理應入鄉隨俗,盡量融入香港人的習慣和文化。

作為一個旅行者,我用我的一雙腿和一雙眼去學習,走得多看得多,明白到入鄉隨俗的樂趣和重要性。以年前我到馬來西亞的首都吉隆坡旅遊為例,同為大都市,乘客在地下鐵路的扶手電梯上一樣會站到一邊,讓趕時間的人走過,於是我很自然地站到右邊。但只需一程往月台的時間,我就觀察到KL的人是站在左邊,讓其他人在右邊走的,於是我入鄉隨俗。

我不是殖民地時代的「走狗」(引用該名教授的字眼),殖民地時代我不會自認為英國人,我是香港人。行不改名,坐不改姓,回歸後我一樣是香港人,或廣義一點,我是華人。同為華人的台灣人,對於體現公德這方面,我認為作為香港人應該多多學習。就讓我多講一個在捷運上的所見所聞:在台北的捷運車站中,都有公廁,有次我有光顧的需要,遠處就已經看到男廁外有4-5個人正在排隊,我當然沒有插隊,但走近了才發現男女廁中間原來有一個獨立的傷健人士廁所,還要是空著的!那時候,我不得不由心讚美他們的公德心!

@台北捷運

對於香港地鐵中的「食餅事件」,我聽過有少數的人提出「包容」的論點,問題係食餅的人已經違反了香港的地鐵附例,這已不是包容不包容的問題。那我想問那些提出「包容」論點的人,你知不知道伊斯蘭世界中,如果丈夫認為妻子有丟臉行為,例如被人強姦 (對,女方是受害者)、懷疑紅杏出牆等,他都可以有損家聲為由將妻子殺死? 那些人如果到了香港,殺了人,又是否可以包容?!

出外旅遊,請先了解當地文化及法規,那些法規也包括了地鐵附例和宗教上的規範,例如在杜拜男女是不准在公眾地方手拖手的,由誰執法? 宗教警察!

我,不是特別有公德心,相反,我會隨地丟垃圾,我會紅燈過馬路,我不是站在什麼道德高地去批評「食餅的人」,事件反映出內地旅客的質素,自以為是,狂妄自大,我相信這不是「國家文化」,是個人的修養問題。我包容別國的文化,但不會包容自以為是,還惡人先告狀的人!說到底,出國旅遊,應入鄉隨俗,要觀察當地人的生活習慣,除非遇上什麼狀況,低調一點,對大家都有好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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